十堰张湾区出台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考核方案

19.09.2016  19:43

为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9月12日,张湾区印发《张湾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张政办发〔2016〕73号)和《张湾区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考核方案》(张政办发〔2016〕74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办法》)。

方案》本着“以城带乡,以城促乡”的原则,将率先在城市郊区、城乡结合部和316国道、209国道及西沟公路、黄方公路沿线建立一体化垃圾集中收运处理运行机制,并按照“户收集、组保洁、村集中、乡转运、区协调处理”这一垃圾集中处理模式,在全区逐步建立“区、乡、村、组、户”五位一体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运行机制,确保环卫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络,确保农村垃圾专项治理达到“五有”标准(有完备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完善的监管制度、有经费保障机制)。

办法》将针对组织领导、宣传发动、长效机制、治理成效等四个方面,按照“月考核、季通报、年验收”的方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进行考核,并将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全年综合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兑现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费及补助资金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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