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商行完成改制 湖北率先实现农村银行县域全覆盖

27.01.2016  12:41

  昨从省政府金融办获悉,全省77家市县法人联社已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在全国率先实现农村银行县域全覆盖,创造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湖北模式”,并获得国家领导批示。

  2003年8月,为明晰农信社产权关系,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国务院启动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首批选择了吉林、重庆等8个省(市)开展试点。2004年8月,国务院把湖北省纳入第二批改革试点省份。2008年底,全省完成县级农信联社统一法人改革。2009年,为了进一步深化农信社改革,银监会按照股份制改革方向,推动县域农村信用社向农村商业银行改制。2009年5月,湖北全面启动改制工作。

  全省农信社抢抓机遇,通过加快业务发展、提高盈利水平、溢价募集股金,加快产权改革步伐。目前,全省77家市县法人联社已全部改制为农村银行,其中已开业农商行73家,已批准筹建农商行4家。此轮改革进一步明晰了农信社产权关系,全面确立股份制产权制度,重塑了法人治理,增强了支农服务功能。

  截至目前,全省农信社存款、人民币贷款总量均跃居全省银行业机构第一;2100多个营业网点有73%在县域及以下,3万员工中80%在基层营业网点;发放的农户贷款占全省银行业机构的70%以上,小微企业贷款占30%以上,90%以上的县域农商行贷款市场份额在当地银行机构中排名第一。

  支农主力军 改制不改向

  湖北日报讯 副省长 曹广晶

  农村金融是现代金融体系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补齐县域金融短板,是支持“三农”发展,建设农业强省的有力支撑。金融机构是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供给方,加强和改善金融服务,也是贯彻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

  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发挥农信社金融服务“三农”主力军作用。提升农信社支持农村经济发展能力,根本出路在于深化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

  目前,我省全面完成了农信社产权制度和组织形式改革,成为全国首批完成深化农信社改革的省份。农信社历史包袱全部化解,经营实力显著增强,金融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改革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坚持支农定位统筹推进。农信社以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为主要责任,这既是一种金融制度安排,也是农信社的历史责任,是深化农信社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省农信社改革,坚持更名不改姓,改制不改向。改制后,更贴近县域、更贴近“三农”。

  改革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凝聚共识合力推进。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了19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农信社工作,银监会会同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加强研究指导,我省通过无偿拨付资产、减免返还地方性税费等方式,累计提供扶持资金93亿元。

  改革成效的取得,得益于市场力量的充分发挥。实践证明,坚持股份制方向,以产权改造做实资本、优化股权,有助于提升专业化的管理能力,有助于打造合格市场主体,有助于建立现代银行制度。

  我省农信社已轻装上阵。下一步,全省农商行要加快体制机制、商业模式、服务手段等方面的创新,探索多样化金融服务“三农”发展新模式,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内生动力和可持续性。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