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农业局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守护“舌尖安全”

24.06.2015  19:23

      “滥用药物激素、原料进货不检测,是否安全心中没底、违法添加、不按要求包装标识、冒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识、生产记录不全面、虚假广告宣传……”,6月19日,在京山县农业局举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会上,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就近期例行抽检过程中暴露的7大问题进行了现场通报,并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中涉及的相关法律、规章和企业自律行为进行了为期一天的专题培训。全县有28家大米加工企业、15家水产畜禽养殖基地和10家种养专业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53名主要负责人聆听了专家讲座。


      会议要求全县农产品生产加工及销售单位必须明确职责,筑牢防线,全程监管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质量,确保广大群众“舌尖安全”。培训会具体就如何认识农产品质量安全,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问题原因,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和要求,如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生产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5个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对最近几年全国各地暴露出的“廋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海南毒豇豆”等几起典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带来的危害和后果进行了分析,确保警钟长鸣。

        如何抓好农产品质量,守护安全底线?该部门负责人重点就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要求做到六个“必须”。即各生产经营者必须掌握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必须明白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做好生产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必须按规定进行包装标识,使用防腐剂、保鲜剂、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应当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必须作无害化处理或销毁。该负责人还强调生产经营单位禁止销售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农残、重金属等超标农产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添加剂的农产品;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未经检疫的农产品以及超过保质期等8类农产品。(张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