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农业财政竞争立项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通知

30.05.2014  03:47

 

 

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3年度省级农业财政竞争立项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通知

鄂农办发〔2014〕25号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局(委、办):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级部分专项资金试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意见》(鄂政发〔2012〕10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鄂政发〔2013〕9号)、《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鄂财绩发〔2012〕5号)等文件要求,为了及时对省级财政项目资金的实施情况进行绩效评价,逐步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竞争立项项目考评机制,结合农业部门的实际,现将开展2013年度省级农业财政竞争立项项目绩效考评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2013年纳入竞争性分配改革试点的省级农业财政支农专项,包括现代农业粮棉油生产发展专项、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专项、现代农业畜禽发展专项、现代农业水产发展专项、现代农业农机公共服务能力与体系建设专项、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园区基础设施贴息专项。

二、考评组织

省农业厅计财处负责绩效考评工作的总体安排,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按行业对本行业负责实施的2013年度省级竞争立项项目开展绩效考评自查,自查面100%。市(州)农业主管部门按行业组织专班,由本单位计财部门牵头,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对省厅委托检查的市(州)2013年度省级竞争立项项目开展绩效考评(交叉互查安排情况见附件1),互审互查的项目范围是单个项目财政补助金额在25万元以上的项目,具体检查项目由检查专班确定。同时,按照效率与进度兼顾的原则,互查面不低于30%。省厅相关业务主管处室或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2013年度省级竞争立项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抽查。

三、考评内容

重点对项目资金的到位情况、绩效指标的完成情况和项目执行的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自查和互查单位都要按要求填报项目绩效报告、项目实施情况考核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具体填报样本见附件2、3、4)

四、时间安排

绩效自评阶段:2014年4月1日-4月10日

绩效互评阶段:2014年4月10日-4月25日

总结审核阶段:2014年4月25日-4月30日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责任,按期完成。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牢固树立“谁支出、谁负责”的理念,抽调精干力量,组织专班,落实责任,确保2013年度省级财政农业竞争立项项目绩效考评工作圆满完成。

(二)精心组织、保证质量。各地、各单位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统一的考评标准,重点对项目绩效目标和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对比,客观地对项目的建设与管理情况进行科学地评价,保证考评过程的公开透明,考评结果的公平公正,为进一步加强支农项目管理,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各市(州)检查专班于4月30日前将绩效检查结果报省农业厅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计财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农业厅计财处 凡 星 027-87166055

                                  省畜牧兽医局计财处       黄 涛 027-87898395

                                  省水产局计财处 庞凤鸣027-88927743

                                  省农机局产发处 付汉强027-87661179

 

附件:1、2013年度省级农业财政竞争立项项目绩效考评交叉检查安排表

2、省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3、省级财政项目实施情况考核表

4、省级财政项目支出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比表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