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发〔2015〕11号】省农业厅 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农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的通知

14.04.2015  13:31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局(委、办),卫生计生局:
  
  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20号)精神,为确保农业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建立和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权益
  
  各地农业部门要依法保障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土地承包权和其他权益受到侵害提起仲裁时,符合受理条件的,做到受理率100%,办结率100%。
  
  二、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要向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倾斜
  
  一是对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散养或规模化养殖的生猪,优先安排能繁母猪保险,并做到应保尽保;二是对提出购置农机申请的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各地农机部门要优先安排补贴资金,条件允许的,争取做到应补尽补;三是优先安排农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开展清洁能源入户工程建设;四是由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女孩组建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应优先安排补助资金予以帮扶。
  
  三、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优先培育符合条件的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于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主要分为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三类。生产经营型主要包括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成员等;专业技能型包括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从事劳动作业的农业劳动力;社会服务型包括从事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的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动物防疫员、农村信息员、农村经纪人、土地仲裁调解员、测土配方施肥员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对上述三类人员中来自于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女孩,要优先纳入培育对象,并适当增加培训时间。
  
  四、为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优先提供技术服务和指导
  
  各地农业部门要利用培训、田间指导、手机短信等方式,优先向有需要的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提供种子选择、病虫防治、用肥用药等方面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在组织送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中,要优先向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赠送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帮助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向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学生优先发放助学金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等有关农业院校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应扩大招收来自农村地区独女户和二女户家庭的女生。对已经入校学习的,要保障其优先选择相关专业,优先获得助学金,以保证其顺利完成学业,并掌握相关技能。
  


  湖北省农业厅 湖北省卫生计生委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