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函〔2015〕22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16.04.2015  17:18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2015年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4月9日
  
  
  
  
  
  2015年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15年,全省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2015年中央1号、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生产力持续提高、资源永续利用和生态环境不断改善为目标,以保护农业资源、减少农业投入品使用、治理环境污染、修复农业生态为手段,努力破解农业生态环境和资源条件制约这两道“紧箍咒”,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确保农业资源环境对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提高农业生态文明程度。
  
  一、贯彻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
  
  重点实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总体规划(2014-2018)》中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和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制定我省《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和《耕地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
  
  二、扎实做好农产品产地重金属污染调查与修复
  
  按照农业部统一要求,完成全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普查与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估,建立相关数据信息平台,建立全省农产品产地分级管理体系。完成石首市产地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和禁产区划分试点工作,总结提炼形成适宜推广的修复技术。开展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一对一协同监测,监测面积800万亩。布设重金属污染监测监控国控点,总点位数7100个。
  
  三、切实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减少化肥、农药施用量,地膜、秸秆、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要求,明确目标和思路,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抓好28个农业面源污染国控点监测,掌握农业面源污染趋势情况,为科学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提供依据。在三峡库区、丹江库区、梁子湖流域实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继续推进三峡库区(兴山)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减肥减药,提高肥药利用率。支持45个部级试点村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改善人居环境。贯彻《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的决定》精神,加强秸秆资源量调查,参与制定综合利用规划,突出抓好以秸秆还田为主的综合利用,重点扶持建设一批秸秆机械自动一体化基料化利用加工点,促进秸秆粉碎后的基料化或无土栽培原料利用。结合实际,科学制订2015年农业减排方案,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农业减排项目,完成年度减排目标。
  
  四、推进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
  
  按照农业部统一部署,分别以县域经济、行政村和边界清晰的适度规模区域为生产单元,探索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示范村和示范园区(基地)三级示范建设。积极推进《湖北汉江生态经济带生态农业规划(2014-2025)》颁布与贯彻实施,并结合各类试点工作,逐步制定并完善生态循环农业三级创建建设标准、评价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等。以郧阳区、恩施州为重点探索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以鄂州峒山村为重点探索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村,在咸宁、宜昌、荆州、天门、罗田、安陆、郧西等地探索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基地)。在试点区域内,通过工程、技术和政策措施相结合,引入区域综合养分平衡管理计划,统筹区域内种养一体化对接与平衡,推广节水、节地、节肥和节药等农业清洁生产技术,促进秸秆、粪便和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农业产业间大循环和基地小循环的生态农业标准化技术体系,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五、不断加强农业生物多样性保护
  
  组织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与抢救性收集,以丹江口库区为重点,积极争取国际合作项目,启动农业土著品种基线调查工作。加强已批复保护点的建设和管护,加强农业类自然保护区布局谋划与争取工作,积极争取农业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积极探索农业珍稀保护物种可持续利用研究与示范工作。以水花生、水葫芦为重点防治目标物种,大力推进外来入侵物种生物防治工作,新建5个水花生叶甲基地,加强已建11个基地的管护,新建2个水葫芦象甲繁育基地,探索水葫芦生物防治技术。加强预警监测,对发生面积大、危害重的外来入侵生物,及时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扩大生物防治范围,强化上下联动、区域互动,逐步建立外来入侵物种联防联治合作机制。
  
  六、努力提升依法管理农业资源环境的能力
  
  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为契机,争取重视,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支持,加强机构建设,明确职能,充实人员,不断提高农业环保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调查研究,主动参与《湖北省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等涉及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法规的修改与制定,明确农业部门依法管理农业资源环境的职责。加强农业生态补偿机制研究,积极探索畜禽养殖废弃物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农业投入品废弃物的回收利用、生物农药和生物有机肥的推广使用等方面的补偿办法。以汉江中下游为重点,积极试点示范,尽快制定本区域《农业生态补偿制度》。依法调处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发挥好法治在农业生态文明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七、强化宣传培训和科技服务
  
  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中央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的战略和省委“绿色决定生死”的发展理念,努力在全省营造“保护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开展“保护农业资源环境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科普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农业环保的认识。与科研部门合作,应用先进成果,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服务,举办农业资源环保示范样板,推广农业环保技术和模式,用科技指导群众,用示范带动群众,用效益吸引群众,不断提高社会各界认识农业环保,支持农业环保,形成农业环保事业加快发展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