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解除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的通知

13.08.2014  17:46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8月4日,省农业厅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各级各单位迅速行动,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措施,全力奋战,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高价买粮”、“虫口夺粮”要求,抗旱保丰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8月10日以来,全省大范围普遍降水,农业旱情大幅缓解。根据《湖北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鉴于旱情缓解,经省农业厅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解除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
  特此通知。
  
  
  湖北省农业厅
  
  201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