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关于启动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04.08.2014  21:55

各市、州、县(区)农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5月以来,我省大部地区降水量比常年同期偏少3~6成,近期农业旱情持续,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为切实做好农业抗灾救灾工作,降低农业受灾损失,根据《湖北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我厅决定,即日起启动全省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级响应。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是高度重视农业抗旱工作。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8月15日以前我省以晴热少雨天气为主,无明显大范围降水过程发生,气温偏高,最高气温大部地区维持在35℃以上,局部可达38~40℃,灾害影响将进一步加重,农业防灾减灾形势严峻。各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把农业抗旱生产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意识,适时启动应急响应,狠抓防灾减灾措施落实,努力减轻灾害影响和损失。
  
  二是加强应急值班。各地要迅速行动,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灾情调查,建立农业灾情日报告制度,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有关部门的联系与会商,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动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灾情调度,主动收集、核实和即时上报,为农业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省农业厅即日起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灾情日报告制,直到应急响应解除。
  
  三是加强农业抗灾救灾措施落实。要结合农业生产实际,迅速落实有针对性的抗灾救灾措施。秋粮是我省粮食的重中之重,抓好中、晚稻的抗旱工作,对全年粮食增产至关重要。加强组织调度,加大农机具投入,积极组织调水,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技员和农机大户打机井、抽水抗灌。
  
  四是加强农业抗灾救灾组织领导。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应对干旱的各项措施,明确责任,强化抗灾一线指导和督导。各级农业部门要及时做好灾情评估,制定有针对性的抗灾救灾技术方案,组织专家和农业技术人员指导农民抗灾生产,同时,做好救灾物资调剂调运,为灾区恢复生产提供物资保障。
  
  省农业厅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75129,027-87740121。
  
  联系人:尹亮,联系电话:027-87667319,13237178747
  
  刘艳,联系电话:027-87740121,134770895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农业厅
  
  2014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