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发〔2015〕17号】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通知

15.06.2015  11:02

各市、州、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农机、农村能源)局(委、办),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中共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生态循环经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攻坚战,努力探索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根据《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就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
  
  要通过持续有效的治理,到2020年,农业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明显改善,实现“一控两减三基本”:
  
  (一)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实现耕地每亩少用一方水,灌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率平均提高3.5个百分点,达到53%以上,旱作区自然降水利用率平均提高10个百分点。
  
  (二)减少化肥和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确保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30%以上,肥料、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
  
  (三)秸秆、畜禽粪便、农田残膜等农业废弃物基本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场粪便利用率达到85%以上,农田残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二、突出重点
  
  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工作重点,制定科学措施,实现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环境治理同步发展,互促互进。
  
  要通过加强田间节水基础设施建设,优化节水技术,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完善融工程节水、农艺节水、生物节水、化学节水和管理节水于一体的水资源科学利用服务体系。牢固树立增产施肥、经济施肥和环保施肥的理念,深入推进科学施肥,加快转变施肥方式,全面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增加有机肥资源利用,走高产高效、优质环保可持续发展之路。加快转变病虫害防控方式,大力推广新型农药,提升装备水平,全面推进绿色防控、统防统治,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病虫害可持续治理技术体系。按照再循环、再利用、减量化的思路,大力推广种养结合、农牧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加强政策扶持和科技支撑,提高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田残膜资源化利用率,真正实现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
  
  要进一步健全省市县三级监测网络,强化农业面源污染和农产品产地监测能力。要制定例行监测制度,开展周期性定位监测,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加强队伍体系建设,定期开展人员队伍专题培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能力和科学素质。
  
  三、强化责任
  
  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事关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刻认识实施农业环境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实施。省农业厅成立湖北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厅长戴贵洲同志任组长,盖卫星、邓干生、李胜强、吴祝平、刘长华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厅科技教育处。省耕肥站牵头负责农业节水专项行动和化肥使用量零增长专项行动;省植保站牵头负责农药使用量零增长专项行动;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站牵头负责农作物秸秆和农田残膜基本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省畜牧兽医局畜牧处牵头负责畜禽粪便基本资源化利用专项行动。各专项行动牵头负责单位要组建技术支撑指导组,提出具体技术方案,开展技术指导服务。
  
  抓好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领导。各地农业部门要积极参谋,主动作为,让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相关部门大力支持。各地要成立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争取市县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农业局,加强对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有力有序推进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
  
  我厅制定了4个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方案报省农业厅备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联系人:甘小泽,电话:027-87668526。
  
  附件:1.湖北省到2020年农业节水行动方案
  
  2.湖北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
  
  3.湖北省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
  
  4.湖北省到2020年农作物秸秆、畜禽粪便、农田残
  
  膜基本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
  
  5.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工作技术指导小组
  


  湖北省农业厅
  
  201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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