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环保局再宣传 再动员 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

24.05.2017  11:12

  5月18日,荆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召开部分国控、省控及运维公司紧急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环保部通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弄虚作假8个典型案例。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向唯岸指出:一要认清形势。我市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不理想,在线管理办法调整后,企业要认清形势,履行主体责任。二涉及责任问题。在线监控管理使用都是企业,既然明确了企业的主体责任,各企业千万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弄巧成拙。运维公司风险高,倘若与企业相互勾结,将会直接影响整个公司形象,甚至被逐出市场。三将邀请专家为全市环境监察执法骨干授课,利用专项执法交叉检查,推动该项工作开展。

  市环保局局长刘明春强调:一是各企业和运维公司有责任、有义务做好本单位事情,必须树立法律责任,并结合目前开展的“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各企业和运维公司必须依法、依规遵守职业道德,在法律框架下承担各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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