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立法聚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06.03.2016  09:51

  3月4日,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联合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启动会,并对制定《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工作进行部署。

  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黄冈市将2016年作为立法启动年,并将首部立法瞄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据悉,该条例将成为我省设区的12个市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同时,该市还将开展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白莲河水库库区综合管理和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管理等三个立法项目的调研。(星星、黄新国)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