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省政府对黄冈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进行目标责任考核

08.11.2017  15:24

(高山)11月7日,由长江委、长航公安局治安总队、省水利厅、天门市政府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的考核组,对黄冈市2016—2017年度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上午,考核组来到黄冈市黄州区南湖乡巴河下游地段,实地检查了巴河河道禁采管理情况。随后,又驱车至黄冈市防汛抢险应急与河道综合执法基地检查基地的建设情况,并登上趸船和执法艇了解了执法人员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下午,考核组在综合执法基地趸船会议室召开座谈会。会上,黄冈市以视频介绍和材料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向考核组详细汇报了黄冈市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完成情况。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观看视频、听取汇报、交流意见,考核组对黄冈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考核组认为黄冈市采砂管理工作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领导高度重视、责任落实到位,二是规划完善、依法许可、现场监管到位;三是综合整治,部门之间联合执法到位;四是加大投入,能力建设到位,特别是综合执法基地建设更是全省前列。 

考核组指出,黄冈作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的一面旗帜,在领导重视、能力建设、联合执法、盗采入刑等方面先行先试先干,在全省发挥了正能量,对上下游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同时,考核组对我市采砂管理工作提出几点新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新时代要有新的标准和新的作为;二是进一步落实责任,健全考核、问责制度;三是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四是一步强化联合执法,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并勉励黄冈市要继续发扬干事创业精神,认真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