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15.07.2014  20:39

  7月13日上午,在黄冈市佛协三届三次理事会上,全体理事一致表决通过了《黄冈市佛教寺院主要教职任职标准》,这标志着黄冈市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自3月份以来,黄冈市民宗局将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试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专项工作积极推进。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文件,并及时将文件转发给各县市区民宗局及市佛协、相关寺院;二是认真拟定试点方案。根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汉传佛教寺院住持任职办法》、国宗局《关于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相关问题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黄冈实际,拟定试点工作方案,任职备案工作流程及主要教职任职标准;三是充分发挥宗教团体作用。充分尊重市佛协意见,多次与市佛协负责人交换意见,知道市佛协拿出主要教职任职标准,经市佛协会长办公会及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后施行。

  黄冈市作为湖北省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的试点单位,下一步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安排,加强检查督办,严格标准,规范流程,确保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