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启动首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立法项目

05.03.2016  16:44

  中新网湖北新闻3月5日电  (黄常法 曹旭峰)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日前召开地方立法工作启动会,对制定《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表明该市的立法工作正式进入实质性阶段。

  该市通过前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及有关单位征集立法选题分析,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少而精起好步、着眼练兵和质量为先的要求,确定了2016年度立法计划  (草案)》。该立法计划已报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和市委同意,除通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外,主要是审议通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一件立法项目,开展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白莲河水库库区综合管理和文化遗址遗迹保护管理等三个立法项目调研。本次立法启动会,对制定《黄冈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工作进行了安排,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条例草案按时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据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首任法工委主任、湖北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黄新国介绍,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问题作为首选立法项目,是因为饮用水涉及到千家万户,可以说全社会人人都关注,同时去年黄冈市人代会上通过了这方面的议案,已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探索了一些做法及经验,也为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据悉,该条例也将成为湖北省设区的12个市州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