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切实履行内审职能,积极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23.10.2015  12:12

(省水文局)近日,省局下发《关于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通知》,派出审计小组分赴襄阳、荆州等市州水文勘测局,标志着本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正式开始。   

省水文局党委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规定,坚持“凡离必审,客观公正,监督有力”的原则,对离任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根据省水文局党委部署安排,省局财务审计处积极履行内审职能,通过政府采购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组建专门审计小组,对襄阳、荆州等5个市州水文勘测局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借助社会中介力量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既可以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又可以保证审计结果更加客观公正。     

为保证审计效果,经济责任审计努力做到三个结合:一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二是经济责任审计与廉政工作相结合。三是经济责任审计与职业素质相结合。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察任用干部提供可靠依据。同时,维护财经法纪,强化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自我约束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据悉,此次审计预计历时40天,将于11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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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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