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颁布实施《兴山县中小河流采规划》

04.07.2014  17:59

(胡祖亮 万常俊)为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兴山县水利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组织技术人员在深入调查,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2007年颁布实施的《兴山县中小河流采砂规划》进行了修编,经兴山县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6月29日正式颁布实施。 

该规划根据国家对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加强河道管理,严格防洪标准,保持河势稳定和行洪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保障涉水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重点,划定“三区”即禁采区、可采区和控制区,确定年度采挖总量、作业方式、行政审批、监督管理等重要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河道采砂实行行政许可制度,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进行河道采砂行政许可。对河道采砂准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公开挂牌出让(竞拍)的方式进行。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县水利局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许可证期限为一年或一个可采期。同时对河道采砂监督进行集中管理、部门联合,建立河道经常性巡查制度和群众举报制度,对非法采砂或违规采砂行为,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坚决打击非法采砂行为。该规划的颁布实施,将对我县保护河道河势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合理开发利用砂石资源,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据悉,兴山县境内有大小溪河156条,汇流至中南部形成香溪河水系,在西部汇流成良斗河水系。香溪河水系总流域面积3099km2,境内流域面积1349Km2;良斗河全流域面积426km2,其中兴山境内全长55km,流域面积220km2。目前,我县河道砂石料主要分布于香溪河、良斗河干流和高岚河、孔子河、东冲河、夏阳河、南阳河、马家河、竹园河、咸水河等8条香溪河干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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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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