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函〔2014〕23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禁止油菜使用百草枯催枯的通知

03.06.2014  19:05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机)局(委、办),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百草枯是一种灭生性化学除草剂,对人和动物有毒性,已被20多个国家禁止或严格限制使用。我国自2014年7月1日起,将撤消百草枯水剂登记和生产许可,停止生产。在今年油菜夏收时发现,少数地方少数农户在油菜机械收获前,施用百草枯催枯。这不仅违反了国家《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而且明显降低油菜千粒重和含油量。为推进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促进我省优质油菜产业健康发展,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调查研究
  
  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村农户,调查了解油菜使用百草枯催枯的实际情况,特别要掌握对产量、质量的影响,并将调查的情况于6月15日前报省油菜办公室。
  
  二、加强法规宣传
  
  要通过多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安全使用守则》等规章和规程,规范除草剂使用技术,加强农药市场监管,禁止油菜使用百草枯催枯。
  
  三、加强技术创新
  
  组织科研力量,重点加强油菜适机品种、早熟品种的选育、引种,直播密植技术推广,为油菜机收创造条件。同时,对为了抢农时、适机收而采取催枯方法的行为,一定要密切关注和跟踪,督促其符合农药管理有关法规。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