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互查互学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安监局: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统计工作,推动工作创新,定于2015年11至12月期间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互查互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互查互学的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统计机构和队伍建设,市州、县市区安监部门统计机构和岗位人员情况,统计工作培训情况。
(二)《湖北省安全生产统计工作考核细则》(鄂安监管发〔2012〕204号)执行情况。
(三)生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举报信息和职业卫生等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在安全生产统计和控制指标实施工作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以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五)国家、省安全生产统计和考核指标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有关意见和建议。
二、互查互学分组安排
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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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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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武汉、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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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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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随州、仙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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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黄石、咸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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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天门、潜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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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宜昌、恩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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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关要求
(一)检查组分别由鄂州、武汉和孝感安监局有关负责人带队,安排车辆,并落实1名联络员,其他参加单位安排1人参加。检查组要轻车简从,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二)检查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反馈意见的方式进行,检查总时间不超过5天,具体日程由牵头单位衔接并报省安监局,请被检查单位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三)请各检查组于12月28日前将互查互学报告报送省安监局规划科技处(统计处)。联系人:郑俊俊、岳唯;联系电话:027-87271061,87823787(自动传真)。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