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省国土资源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布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鄂土资发〔2015〕5号
各市(州)国土资源局、财政局,有关地勘单位: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1〕56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鄂发〔2010〕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湖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36号)精神,安排部署好全省地质勘查基金立项工作,提高地勘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06〕167号)的有关规定,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制定了《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省地勘基金项目立项工作。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湖北省财政厅
2015年1月26日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立项指南
为贯彻《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关于建立中央地质勘查基金与省级地质勘查基金协调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1〕56号)、《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的意见》(鄂发〔2010〕1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湖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2〕36号)精神,安排部署好全省地质勘查基金(以下简称地勘基金)立项工作,提高地勘基金使用效益,根据《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鄂财建发〔2006〕16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指导思想
遵循地质工作规律和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省级地质勘查基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紧扣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兼顾民生地质需求,重点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矿产的前期勘查和其他地质工作,降低地质勘查投资风险,拉动社会资金的投入,繁荣地质勘查市场,促进找矿突破和地质工作,为加快构建“五个湖北”和“建成支点,走在前列”提供资源保障和基础地质支撑。
二、立项原则
(一)开放式立项。
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受理项目申报书、采集项目建议,分批论证、排序,建立项目库,提高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效率。
(二)竞争式确定项目承担单位。
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主要采取招投标方式优选项目承担单位。公开招标项目、招标条件、招标程序和招标结果。
(三)合同制管理。
省国土资源厅、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分别与项目合作单位、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作勘查投资合同和勘查施工合同,约定各方权利和义务。
三、立项范围
(一)矿种。
1.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急需的矿种:铜、铁、金、铅、锌、锰、镍、页岩气、铀、钾盐等。
2.国家战略资源矿产或地方实行保护性开采矿种:稀土、稀有、稀散金属,钨、钼、锑、磷等。
3.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矿种:石墨、石英岩、硅灰石、重晶石、方解石、萤石等,同时兼顾地热、纤维石膏、优质高岭土、优质饰面石材等非金属矿产。
4.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明确支持的其他矿种。
(二)区域。
长江中下游、湘鄂西、武当-大别、江南等四个国家级重要成矿带以及江汉盆地成矿区,重点支持:
1.已实施且有重要工作进展的国家和省级整装勘查区。
2.《湖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2011-2020年)确定的重要勘查项目区。
3.其他重点勘查区。
(三)项目类型。
1.预、普查为主的矿产勘查项目。
2.地质矿产调查评价项目。
3.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地质工作项目。
四、投资方式
地勘基金可以采取以下投资方式。
(一)矿产调查或其他基础性地质项目,以及尚未登记矿业权且社会资金不愿承担投资风险的矿产勘查项目,地勘基金采取金额投资方式投资。
(二)已登记矿业权的矿产勘查项目,地勘基金采取合作投资方式。原矿业权人按矿业权评估价或以实际投资额计算出资比例,并有权按货币资金方式追加投资、提高投资比例。原矿业权人持有的由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业权,拟与地勘基金进行合作投资的,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对矿业权权益进行处置或者对权益处置方式进行约定。
(三)其他投资方式。
五、立项程序和要求
(一)项目库建设。
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负责建设省地勘基金项目库,对项目库中的数据进行适时更新和维护,并按照评分排序、优胜劣汰的原则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
1.入库项目来源。
(1)《湖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确定的项目,可直接入库。
(2)由地勘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定期申报,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分期分批审查论证后排序、入库。
2.入库项目申报。
入库项目申报每年两次。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总体设计、分年度实施的原则,对项目目标任务、工作内容、预期绩效、主要实物工作量、经费概算、实施年限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并认真组织相关申报材料,于每年5月4日至6月30日和10月8日至11月30日内,报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
3.入库项目预期绩效要求。
矿产调查类项目应当为下一阶段勘查工作提供找矿靶区,重点安排在有望取得突破的重要成矿区带和整装勘查区;矿产勘查类项目应当符合地勘基金支持的重点矿种要求,且具有良好的找矿前景,远景规模应达到小型以上。
4.入库项目审查。
(1)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2)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由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组织专家对其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审查、论证。
(3)通过论证的项目,纳入省地勘基金项目库,并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以及项目评分、矿种紧缺程度等进行综合排序。
(二)项目设立。
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根据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年度资金总规模,按照“突出重点,择优安排”的原则,从省地勘基金项目库中遴选出下一年度拟新立的矿产勘查、地质矿产调查评价和其它地质工作项目建议,经省国土资源厅同意后发布项目设立公告和承担单位优选公告。
(三)项目承担单位优选。
1.项目承担单位资质。
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应具有相应地质勘查甲级资质,专业勘查技术服务(不含地质实验测试)可委托低一等级资质的地勘单位合作承担;地质实验测试,应当委托具有相同等级地质实验测试资质的地勘单位承担。委托专业勘查技术服务的,须签订合作协议或合同。
2.项目承担单位优选。
项目承担单位的确定,参照《湖北省整装勘查项目主要承担单位优选暂行办法》执行。
六、项目续作评估
拟续作的基金项目,由原项目承担单位参照附录3的样式和要求编制续作项目评估报告,于每年5月4日至6月30日或10月8日至11月30日报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续作项目的论证,与入库项目论证同步进行。
续作项目原则上由原项目承担单位承担,不再进行承担单位优选。
联 系 人:陈松林;
联系电话:027-86656199;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
附录: 1.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入库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及审查要求
2.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入库申请书(编写提纲)
3.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续作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4.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入库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附录1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入库项目
申报材料编制及审查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求。
入库项目申报,应按照本要求,向省地质勘查基金管理中心提交入库申请书等材料。
1.入库申请书。按照附录2的样式和要求编写,同时填报入库项目概况表。
2.项目经费预算。
(1)在入库申请书中以独立章节编写(附录4,整装勘查项目应独立成册)。项目预算中设备购置或折旧费以及有外协经费支出的,应予以重点说明。
(2)入库项目预算按照一次性预算、分年度执行的原则,以总预算为基础编制和执行项目分年度经费预算,相关经费预算均须以拟投入的工作手段逐项计算,并编制《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和《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
(3)经费预算标准统一使用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若预算标准中缺项可参照相关行业预算标准,并注明参考依据。国家或省有新的预算标准出台将另行通知。
3.其它需要附具的材料。
4.申报途径。申报单位报送入库项目申报材料(纸质和光盘各一式三份,有物化探专项的增加一份),同时通过《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传申报资料。
二、形式审查要点。
1.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本指南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规划,是否具有开发利用前景,是否为已有查明矿产地;申报材料是否真实可靠。
2.申报项目是否按项目类别相应工作周期提出总体工作部署和分年度工作安排。
附录2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入库申请书
(编写提纲)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起止时间
(二)工作区范围
(三)自然地理及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二、区域地质背景及成矿条件分析
三、以往地质工作研究程度及成果
四、目标任务及实现的可行性论述
五、工作部署
包括总体工作部署和分年度工作安排。
六、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七、主要实物工作量
八、经费预算
按总预算和分年度预算编制。
九、预期成果
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十一、附图:区域地质矿产简图、区域地质工作程度简图、矿区地形地质图(附工程部署图)以及其他相关重要图件等。
附录3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续作评估报告
(编写提纲)
一、概况
(一)项目名称、起止时间
(二)工作区范围及矿权办理情况
二、项目执行情况
(一)实物工作量完成及资金使用情况
(二)取得的主要进展与成果
(三)质量述评
(四)存在问题
三、年度工作方案
(一)项目续作的必要性论述
(二)技术路线和技术方法
(三)年度工作部署方案
(四)年度经费预算安排
(五)预期成果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五、附件:续作项目勘查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需要附具的材料等。
六、附图:矿区地形地质图(附工程部署图)、物化探异常图、勘查线剖面图、钻孔柱状图、资源量估算图以及其他相关重要图件等。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入库项目概况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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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型 | 矿产勘查 |
| 工作区面积 (km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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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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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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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经费 (万元) | 总经费 |
| 工作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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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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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矿区带 | 所属成矿带、整装勘查区、重点勘查区、远景调查区 | |||
目的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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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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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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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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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实物 工作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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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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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项目类型”栏中,在相应类型后填写“√”。
附录4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入库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要求
申请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必须按本要求填制《项目经费预算表》,并编写《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表填制说明
(一)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表1)。
1.“项目名称”应当与封面项目名称相一致,续作项目或变更项目名称以最新申报的项目名称为准。
2. “收入合计”栏中总预算、本年预算应分别等于“支出合计”栏中总预算、本年预算。
(二)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表2)。
1.预算须按投入工程手段逐项计算费用,不得采用比例法计算。
2.此表须根据《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编制办法》和有关要求填写,不得重复或遗漏。
二、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项目经费预算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主要对项目的性质、类型、规模,目的和任务,项目工作地区(包括工作区范围、地理情况、地质情况、气候特征、植被发育和覆盖情况、交通情况等),工作周期,资金来源渠道及额度,本年投入的工作量,以往年度投入工作量及经费使用情况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
(二)项目预算编制依据。主要对项目预算编制时所采用的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及预算标准的依据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地质复杂程度、地区调整系数、安排的主要实物工作量等。
(三)采用的费用标准和计算方法。主要是对编制项目预算所采用的费用(预算)标准进行说明,尤其是另选标准或增加的新方法所采用的预算标准,尚未制定标准的费用支出按工作项目进行详细说明。
(四)项目预算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分析。着重项目投入与产出经济效益分析,主要实物工作量部署的科学性,各项工程手段预算费用占项目总费用比例及合理性分析等。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主要是对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一些需要说明,但又不包括在上述四项说明内容中的事项进行说明。主要包括与预算有关的但不能在预算表中反映的问题及对预算管理的建议等。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汇总表(表1)
( 年度)
项目名称:
项目填报单位: 单位:万元
| 总预算 | 本年预算 | 备注 |
收入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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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央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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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地勘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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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单位)自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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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资金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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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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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形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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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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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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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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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遥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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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钻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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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坑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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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浅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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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槽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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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地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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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工地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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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人:(签章) 预算审核人:(签章)
湖北省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经费预算明细表(表2)
( 年度)
项 目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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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填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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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手段 | 工作量 | 单位预算标准(元) | 预算(万元) | 备注 | ||||||
技术 | 计量 | 总工 | 本年 | 总预算 | 本年 预算 | |||||
甲 | 乙 | 丙 | 1 | 2 | 3 | 4=1×3 | 5=2×3 |
填表说明 1.对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工作项目目录(甲类)》中没有的工作项目可据实填列,并作相应说明。2.技术条件是指岩石级别、网度、密度、点距、地形等级、地质复杂程度、困难类别、试验方法等。3.单位预算标准严格执行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若预算标准中缺项可参照相关行业的具有权威性预算标准,并注明参考依据。 | ||
支出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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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形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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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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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质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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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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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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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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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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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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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遥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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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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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钻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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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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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坑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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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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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浅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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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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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槽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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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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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岩矿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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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它地质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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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工地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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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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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编制人:(签章) 预算审核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