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农办发〔2015〕24号】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08.06.2015  17:3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局(委),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实现“第一手情况”、“第一道研判”、“第一道责任审核”、“第一时间报送”的目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
  
  根据有关专家预测,2015年是农业灾害频发、多发、局部偏重发生的一年。进入4月份以来,我省先后遭受了降雨、风雹、低温等多重灾害。做好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对于农业部门及时掌握情况,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有关方面判断,今年后期可能出现多灾频发的态势,各级农业部门要做好充分准备,进一步强化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责任感,把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把握重点,切实抓好农情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一)加强日常信息报送。要按照农业部下发的《农情政务调度月历》和《全省农情政务信息报送要点》报送综合分析性信息,实行“一事一报”,上报反映全局性、行业全局情况的农情政务信息,或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二)正确把握紧急信息报送内容。凡重大农业自然灾害、重大农业事故灾难、重大农业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农业社会安全事件,本身较为敏感、可能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事件,均要在“第一时间”报送信息。
  
  (三)强化紧急信息报送时效。按照规定,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有关信息。如果尚未完全掌握情况,可先口头、短信或书面报告初步情况,后续情况再随时报送。对需省委、省政府作出部署,实施应急救援处置的突发事件,必须1小时内向省委、省政府报告。结合行业实际,发生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后,各地农业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向厅办公室报送有关信息,同时向有关处室、单位报告。厅办公室经过领导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报送信息至农业部、省委、省政府。
  
  (四)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应急报送机制。重大农业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的调度与报送工作,做到第一时间掌握信息、第一时间研判信息、第一时间上报信息,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五)密切关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信息动态。要积极应对新兴媒体信息产生和传播方式的重大变化,及时收集反映网络对农业政策、热点难点问题的看法评价和意见建议,收集反映有关涉农突发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行动性信息。宣传中心要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反映涉农重大舆情。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处室、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农情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信息采编报送工作,主要领导要主动研究解决信息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做好信息工作创造条件。要明确一名领导同志分管信息工作,作为单位信息工作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敬业精神强、业务水平高、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作为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日常事务。对因报灾不及时,贻误抗灾救灾时机,给农业生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统一报送口径。厅办公室为全省农情、政务信息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向农业部、省委、省政府报送农情、政务信息。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拟上报信息,须通过厅办公室以规范形式报送,涉及厅工作信息的报送严格实行“一个口子进出”,由厅办公室按有关程序接办、分办、报批、分送,未按程序办理,各处室、各单位不得向厅外单位提供有关工作业务信息。敏感、涉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形式报送。
  
  (三)加强制度建设。坚持实行农情政务信息会商制度,根据工作安排和工作需要,厅办公室定期召集有关处室实行会商,研判形势,提出对策。建立市(州)农情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强化对市(州)信息报送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比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之一,排在后5位的取消评先资格。
  
  联系人:徐烨
  
  电话(传真):027-8766731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