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对象的公示

29.08.2017  00:21

按照省文明办《关于做好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申报实地考核打分情况和省监狱局推荐,拟将省武汉女子监狱作为全国文明单位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7年9月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畅

联系电话:027-87823497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侧路22号省司法厅政治(警务)部组宣处

邮      编: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