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局推出六项措施深化食品生产行政审批改革

30.10.2015  12:23
 

 

10月29日,恩施州局推出六项措施深化食品生产行政审批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审批效率,优化创业环境,促进产业发展。

一是从2015年11月1日起,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四大类食品生产新发证资料受理、形式审查、现场核查下放到县市局实施。

二是现场核查时,不再抽样进行发证检验,首次申请许可或申请增加食品类别仅需提供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试制食品检验可由生产者自行检验,或者委托有资质的食品检验机构检验。

三是已取证食品生产者申请延续换证的,申请人声明生产条件未发生变化的,不再进行现场核查,不再核查检验报告,不再要求提供首次申请时的相关资料,直接向州局政务服务窗口申请,经审核必备资料合格的,直接换发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是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实行零收费。

五是全州系统将继续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免费咨询、免费服务。同时,州局还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提供完整的申报资料模板,以方便企业下载制作申报资料。

六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布行政审批监督举报电话(0718-8232748),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信息来源: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