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再发六条禁令 严查五一端午公款请吃送礼

01.05.2015  14:39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4月29日,湖北省纪委发布《关于“五一、端午节期间纪律要求”》,向全省发出通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全省党员干部要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违规公款吃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严禁公款旅游、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等名义报销节礼费或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

  《通知》指出,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纠的强烈信号。坚持“一案双查”,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问题,或“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还要追究监督责任。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