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成功举办《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领导干部法治培训

28.06.2017  17:13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简称《条例》)学习培训,发挥好交通法制领导干部学习宣贯《条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扎实做好《条例》2017年9月1日施行前宣贯工作,根据《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和厅领导指示,省交通运输厅既2017年6月6日召开《条例》宣贯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后,2017年6月26日至27日,在武汉举办了全省交通运输法制领导干部《条例》培训。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刘立生同志出席会议并作开班动员讲话。各市(州、林区)交通运输局及所属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和法规科长,省公路局、运管局分管领导和法规处处长共100人参加了会议。
        此次培训邀请了省人大法规工作室领导、高校专家及交通运输厅立法工作专班、普法讲师团成员授课。围绕立法法及地方立法工作、《条例》修订过程、新旧《条例》对比及新《条例》把握重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等内容,结合当前交通部门立法、公路路政管理情况以及日常民事活动,授课老师们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培训课程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实用性强,得到学员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