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省际互检工作在我省顺利完成

11.12.2017  09:20

  11月26日至12月1日,由重庆、新疆两地交通运输系统有关领导、专家组成的交通运输部规范公路治超执法省际互检组,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省际互检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17﹞1554号)要求,顺利完成对我省规范公路治超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行车1270余公里,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看、沟通交流等方式,先后检查了随机抽取的咸宁市本级及所属咸安区、嘉鱼县,以及我省推荐的宜昌市本级及所属宜都市、夷陵区21个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警大队、高速公路收费站、公路超限检测站、货运场站和货物装载源头企业。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各级坚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治超工作机制,以及在规范执法、路面治超、源头治超、科技治超、执法保障等方面的五个特点、三个亮点的经验做法,认为湖北省贯彻落实国家治超新政部署要求取得阶段性成效,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放管服”改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创造了良好营商环境和条件,有力助推了全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检查组还就进一步研究完善路警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高速公路入口劝返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我省将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和当前治超形势任务,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治超新政的具体措施办法,为建设交通强省、当好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官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