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司法推行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涵盖42类便民举措

09.07.2018  19:43

  7月9日,记者从省司法厅获悉,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推行公证便民利民的各项举措。《通知》表明,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42类公证事项,列入《湖北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增强人民群众对公证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和首问负责制。公证机构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要明确具体,一次性告知清楚。无特殊情形,公证机构或公证员不得要求当事人另行提供其他证明材料。窗口服务要做到两个一律,“具备受理条件的,一律即时受理;具备出证条件的,一律快速签发快速出证”,决不让办事群众跑回头路、冤枉路。《湖北省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清单》将在公共网络平台及全省各公证机构公布,42类公证事项所需证明材料还将制作成便民手册进行发放。

  《通知》还要求推动政府部门间实行信息互联共享,为办理公证业务提供有效的信息核实手段,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充分利用“互联网+公证”服务平台的优势,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为契机,推动具备网上申办条件的公证事项由线下向线上转移,逐步推广网上公证申办平台。要求各地创新提高窗口服务能力,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办证效率,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建立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的公证法律援助。

  《通知》明确提出实行证明材料清单制和限时办结制,依法依规全面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证明,最大限度减轻群众的证明负担。凡是能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查询核查的事项不得要求群众开具证明,凡是能交叉印证的材料不得要求群众重复提供。全省各公证机构都要根据公证事项审查核实难易程度、信息化共享条件、人员配备情况、地域特点等因素,明确不同类别公证业务能够做到的最快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李茜 林卓)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