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毒犯跨省运毒3公斤被执行死刑

19.01.2016  17:13

        罪犯陈静(女,46岁,汉族,广西浦北人)于2013年10月26日上午,雇佣崔某某(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驾驶牌照为豫KBA756的现代牌小轿车从河南省开封市前往广东省东莞市,次日早晨抵达东莞市新塘镇。陈静从他人处拿取毒品后,即乘坐崔某某所驾汽车沿京珠高速公路欲返回开封市。同日22时许,陈静等人途径京珠高速公路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金口收费站时被例行检查的公安人员抓获。公安人员在陈静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查获甲基苯丙胺(冰毒)4袋,共计2972.33克;甲基苯丙胺片剂(麻果)100.88克。

        该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陈静明知是甲基苯丙胺而非法运输,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陈静租用车辆,雇用同案被告人帮助其运输毒品,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陈静伙同他人运输毒品数量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故依法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