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贩毒8.4公斤被执行死刑 跨省交易高速接头

16.06.2016  15:44

  马某伙同他人,驾车到江西购买毒品逾8公斤,回到湖北黄石后,在高速公路加油站被警方抓获。日前,黄石中院遵照最高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贩卖、运输毒品的罪犯马某执行死刑。

  马某现年31岁,高中文化,是一名个体经营者。2008年12月31日,马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然而,马某不思悔改,继续贩毒。

  2013年2月24日,马某打电话给“胖子”(绰号,身份不详),商定从后者那里购买麻果。随后,马某又联系上“下家”王某(已判刑),二人约定贩卖7包约4.2万颗麻果。次日上午,马某和王某一起,带着他们筹集到的160万元,让同伙刘某(已判刑)驾车到江西接货。

  3人开车来到江西省临江高速路口出口处,马某先让刘某将装有购毒款的旅行包交给在路边等候的“胖子”,接着与刘某驾车前行,从一名中年男子手中接过装有麻果的旅行包,随后驾车返回黄石。当日下午5时30分许,马某与王某电话约定,在武黄高速黄石收费站出口前方的加油站交接毒品。晚6时许,自以为行事“机密”的马某、刘某,在驾车驶入约定的加油站时被警方拦停并抓获,公安人员当场从马某身上缴获毒品K粉11.634克、从轿车内查获麻果15包89830颗,净重超过8.4公斤。

  黄石中院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马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马某提出上诉。经湖北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核准马某死刑。临刑前,在写给家人的遗书中,马某追悔不及,表示“一切都是我自己罪有应得”,并叮嘱妻子“以后再续缘,一定要找个正经的人过日子”。

  2015年至今,黄石两级法院一审共审结涉毒品类犯罪案件184件272人,其中黄石中院一审结案13件57人。(记者李光正 通讯员梁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