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拟出台《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协警进行规范

29.01.2016  10:28

  一直以来,警务辅助人员对提高公安机关依法履职能力、维护社会治安和打击违法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警务辅助人员在工作性质、执法权限、福利待遇、维权途径等方面一直未予规范,在使用和管理中也出现一些问题。

  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保障警务辅助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在社会治安管理中的辅助作用,武汉市拟出台《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对该类人员进行规范。目前,《武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在武汉政府法制网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征求意见稿)》按照工作职责和性质,将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并规定了两类辅警能够从事的工作以及各自的权利义务,同时还将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服装装备、教育培训、抚恤补助及其日常管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上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着装,佩戴有别于人民警察的警务辅助人员标识,持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证》。

  《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对警务辅助人员的聘用和管理进行了规范。第十四条规定:“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导下,公安机关可以直接聘用警务辅助人员,也可以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方式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对于警务辅助人员的数量,由市、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除道路交通管理、轨道治安管理的按实际需求配备外,其他按照不低于公安政法专项编制数1:1的比例配置警务辅助人员。

  《办法(征求意见稿)》还规定,警务辅助人员与公安机关或服务提供机构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武汉市政府法制办)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