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厅:新型毒品对神经中枢的损伤不可逆转

26.06.2015  11:40

   中新网湖北新闻6月26日电 (徐宏)2014年5月20日,一男子冲进麻城南湖办事处五里墩小学,持刀砍伤8名小学生。

  2014年8月8日,一辆仙桃长途客车行至白沙洲长江大桥,一名男乘客突然用水果刀架住司机脖子,威胁伤害乘客。

  2015年4月28日,一男子驾车在汉十高速老河口段高速逆行,与一辆正常行驶的车辆对撞,致3人死亡,1人受伤。

  几起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看似毫无联系,背后都有一个共同特征:案发前,肇祸者均吸食毒品,且都是新型合成毒品!

  湖北省公安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全省吸食新型合成毒品人数年均增加逾万人,其中以35岁以下青年居多。“从执法实践来看,吸食新型合成毒品,极易导致精神失常、行为失控,加之青年人群自控能力相对较弱,情绪波动大,在毒品驱动之下,极易肇事肇祸!”省禁毒办副主任、公安厅禁毒总队总队长干永平说。

  事实上,新型毒品制贩者心慕中的目标消费群体,正是那些生理和心理都还没有完全成熟的青少年。

  警方介绍,所谓“新型毒品”“合成毒品”,是相对鸦片、海洛因等传统麻醉毒品而言的,它是以化学合成为主的一类精神药品,如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等。合成毒品毒性强烈,会对大脑神经细胞产生直接、不可逆的损害,导致急慢性精神障碍,有的还会对心血管产生作用,导致急性心肌缺血和心率失常,严重的可产生脑出血和猝死。长期吸食新型毒品,易出现兴奋、狂躁、抑郁、幻觉等精神病症状,从而引发行为失控,造成暴力犯罪和艾滋病、性病传播等一系列社会问题。

  警方表示,与吸食传统毒品者一般是在吸食前为获取毒资而实施杀人、抢劫、盗窃犯罪不同,吸食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者,一般都是在吸食后因出现幻觉、极度兴奋导致行为失控而实施暴力犯罪。再者就是为筹集毒资实施侵财犯罪,省内个别地区60%以上的“两抢一盗”案件均系涉毒人员所为。

  相对于传统毒品对人体生理的“显性伤害”,新型毒品对人精神上的损伤是“隐性伤害”,加之摇头丸、K粉等等毒品多流行于迪吧、KTV等娱乐场所,“娱乐性”的假象掩盖了其毒品的本质,隐蔽性、欺骗性更强。正因为如此,不少贩毒者为其打上“不上瘾、不伤身”的标签,诱骗更多人吸食以获取暴利。实事上,同等剂量的新型毒品的成瘾性、毒性,相较传统毒品有过之而无不及。

  除青少年群体外,新型毒品在高文化、高收入群体中也呈蔓延态势,已引起警方高度关注。警方提示,一定不要被新型毒品“不上瘾”、“不伤身”的谣言所蛊惑,要坚决克服好奇、尝鲜、逆反等心理,增强识毒防毒能力,牢牢守住思想底线,与各类毒品坚决划清界限。

  近日,省公安厅对全省禁毒预防重点工作进行再部署,着重强调抓好全民禁毒宣传,推动社区戒毒康复,落实“重嫌必检”措施,提升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效能。“重嫌必检”,指各级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办案工作中,对查获的涉毒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盗窃、抢劫、抢夺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涉黄涉赌违法犯罪嫌疑人员,寻衅滋事、聚众斗殴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杀人、爆炸、绑架、强奸、伤害、纵火、投毒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员,有危险驾驶行为嫌疑人员,致使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肇事人,群众举报或公安机关认为有吸毒嫌疑的其他人员等几类违法犯罪嫌疑人,均要开展吸毒检测,以便公安机关发现、掌握 “隐形”吸毒人员,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管控、矫正。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