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司法局全面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激化”行动

05.02.2015  10:47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新一轮“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活动动员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全市农村改革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司法局决定,从今年2月至5月,在全市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激化”行动。

  此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零激化”行动的重点:一是突出重点时段。突出抓好春节、全国“两会”期间等重点时段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保障等易激化群体性纠纷列入排查重点。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街镇,放在村、社区,特别是治安重点整治点、城乡结合部、治安复杂的社区、街巷和以地域、民族、宗教、职业为标志的人群聚居区。三是突出重点对象。对一些企业下岗失业、流动人口、劳资纠纷、民间借贷纠纷、涉法涉诉人员等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人员或群体,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四是突出重点纠纷。重点围绕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涉及民生的劳动争议、山林土地、征地拆迁、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治安案件民事损害赔偿等特殊行业和专门领域的纠纷,以及社会热点、难点和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为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落实四项工作措施,一是全面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严格落实村(社区)一周一排查、乡镇(街道)半月一排查、县(市、区)一月一排查工作制度,采取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定期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网格化大排查工作格局。二是集中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逐一登记建档,制定调处方案,落实调处责任人,明确调处措施和化解期限,及时就地化解矛盾。三是加强纠纷信息研判预警工作。注重发挥调解组织网络作用,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和纠纷动态,对可能发生重大矛盾纠纷的隐患,及时提出预警工作意见。四是落实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凡是在工作中,对群众反映的矛盾纠纷搁置不理,敷衍推诿,导致矛盾激化,造成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发生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或知而不报重大矛盾纠纷情况,延误处理问题时机造成事态升级扩大的,实行责任追究倒查。(邹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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