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27.03.2019  12:11
 

3月26日下午,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立法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在汉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立法协调小组组长王玲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讨论通过立法协调小组2019年工作要点。

    王玲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服从省委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对重大立法事项的决策部署,推动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王玲强调,要切实增强立法工作的紧迫感,高质高效完成今年立法任务。始终坚持“立良法行善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协调小组组织领导责任,定期研究立法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立法过程中的重大分歧;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确保立法工作整体安排科学合理、重点突出、协调有序,切实提高立法效率。加强立法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专业水平和实务技能,满足新形势下立法工作的实际需要。(记者:王馨 摄影:刘允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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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 大事记

2018年3月

中共中央印发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2018年8月24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这是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成立后首次亮相。

会议着重强调了“党的领导”,要求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继续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

2019年2月25日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发展要高质量,立法也要高质量。要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推动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大事记

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10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了《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25日,全省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汉召开,对湖北全面推进改革作了安排部署。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对应党中央和国务院机构改革,调整优化相应机构和职能,组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其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不再保留省委法治湖北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018年12月25日

湖北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法治湖北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全力做好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新时代法治湖北建设,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