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委系统秘书长培训班在汉举办

07.07.2014  15:28

      为提升全省消委系统秘书长的工作能力,推动全省消费维权工作迈上新台阶,根据省局年度培训工作计划,7月1日至3日,省消委在武汉举办了全省消委系统秘书长培训班。各市、州、县消委秘书长、省消委秘书处工作人员共120余人参加了培训。

      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江汉出席开班式并发表讲话。   

      李江汉副局长指出,要深化认识,消委组织地位很重要。消委组织是政府的“稳压器”,消费者的“保护神”,政府与百性的“连心桥”,市场秩序的“监督员”,对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增强自律意识、引领社会诚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他要求,全省消委系统要强化学习,主动提升履职能力。要以“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为标准,勤学习、善思考、重实践,着力提升四种能力,即辩证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工作创新能力和依法维权能力。他强调,要加大宣传,进一步扩大消委组织社会影响。新闻宣传是展示消费维权成效,扩大消委组织公信力,凝聚消费维权社会正能量的重要手段,要进一步增强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凝聚共识,加强领导,主动协调,突出重点,为消委组织开展工作和发挥职能提供领导保证和社会支持。

      培训期间,省消委秘书长王永能同志对全省消委系统上半年工作从八个方面进行了回顾总结,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从六个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就高质量完成下半年工作从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消费维权的本领;二是要找准工作定位,突出消委组织的地位和影响;三是要认真履职作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四是要强化自身建设,为消费维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紧贴实际,方法灵活,针对性、操作性强。培训期间,邀请了中消协投诉部主任张德志、省工商局宣传中心副主任彭卫红、省消委副秘书长(正处级)刘敏伏等领导授课,讲解了投诉调解的方法与技巧,宣传解读了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讲授了新闻宣传与写作等知识。培训班上并就新时期秘书长高效履职、构建消费维权大格局、抓好消费教育和监督评议及加强“一会两站”建设等消费维权工作进行了交流研讨,黄石市消委、黄冈市消委、十堰市消委、襄阳市襄州区消委、荆州市公安县消委、宜昌宜都市消协、恩施州巴东县消委等7个单位的秘书长进行了发言。

      最后,省消委刘敏伏副秘书长对培训情况进行了小结。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二是组织措施得力;三是学习成效明显;四是培训保障到位。并就学习贯彻落实李江汉副局长动员讲话、王永能秘书长总结讲话和培训成果转化提出了四点要求。本次培训工作得到了广大学员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