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消委系统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

20.02.2017  17:08

  2月17日,全省消委系统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工商局分管消委工作的局领导和市、州、直管市、林区消委的秘书长、部分县(市、区)秘书长,省局办公室、消保分局主要负责人、省消委秘书处及省局消保分局工作人员参加会议。省工商局局长王永高,省工商局副局长李江汉出席会议,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王道佑主持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和“3·15”纪念活动;表彰2014-2016年度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2016年度市州消委目标责任制考评先进单位;交流消费维权工作经验。


  会上,局领导为先进集体、先进单位代表颁奖;黄石市消委等6个先进单位进行典型发言,武汉市等11个单位汇报了2017年工作打算;省消委秘书长代表省消委作工作报告,总结2016年工作,安排部署了2017年主要工作,并就做好今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王永高发表讲话。他充分肯定了2016年全省消委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消费宣传教育有新成效;二是纠纷调处有新突破;三是监督评议有新成果;四是协同共治有新进展。同时,就做好2017年消费维权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奋斗目标。他提出,要主动适应消费维权新形势新要求。一要牢牢把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个主线;二要牢牢把握保障改善民生这个主题;三要牢牢把握依法履行公益职责这个使命。四要牢牢把握消委组织队伍建设这个根本。他强调,要全面提升消委组织的工作水平。一要更大力度补齐短板;二要更大力度抓消费教育引导;三要更大力度强监督评议;四要更大力度促社会共治。他要求,全省消委系统干部职工要提振精神,坚定信心,依法履职,开拓进取,不断提高消费维权工作效能,为全省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李江汉就贯彻落实王永高局长讲话精神提出要求。第一,增强对消委工作的信心。一是要进一步认清消委组织的公益性质、职责和法律地位;二是要进一步认清消委工作的重要作用;三是要进一步认清消委工作的大好机遇。第二,扎实做好2017年消委工作。一是要抓好《消法》配套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二是要强化消费者投诉的调处职能;三是要推进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四是要夯实消委组织基础,推进消委组织自身建设。


  省工商局副巡视员王道佑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