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在武汉召开

24.02.2017  19:37













2月22至2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全面部署2017年全省法院工作任务。湖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覃文萍主持会议,其他院领导、厅级干部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会议。

2016年,湖北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受理各类案件615616件,审、执结534663件,同比上升17.2%和23.2%,标的额5309.4亿元。法官人均结案数由2015年的51件,上升到2016年的109件,院、庭长办案数占结案总数的64.7%,5起民商事、知识产权案件入选全国十大典型案例。省高院指导宜昌等法院圆满完成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100多起刑事专案审判任务,受到中央政法委、省委表彰。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立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建立律师接访、信访听证等制度,进京访、进京非正常访连续三年“双下降”。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当场立案率达95%以上。全面启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推动执行指挥中心、网络查控系统建设,在全省发布限期履行通告,全省各级法院先后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形成有效震慑。司法改革取得新成效,完成首批入额法官遴选,法官的年龄结构、学历层次得到优化,审判团队初步建成。坚持以信息化助推阳光司法,发布司法信息400万件次,推动裁判文书实现“应上尽上”。

李静院长指出,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人民法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的使命更重;是实施“十三五”规划重要之年,人民法院服务经济发展和维护群众权益的职责更重;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决战之年,人民法院统筹推进各项改革要求落地生根的任务更重。

李静院长要求,全省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增强政治责任感,提高工作预见性,认真履行审判职责,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努力打造过硬队伍,进一步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能作用,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李静院长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旗帜鲜明地讲政治,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着力防控各类矛盾风险,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要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大力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以深化司法公开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推进严格公正司法,确保办案质量效率;要着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要着力落实从严治院方针,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会上,对2016年度评选出的10个全省先进法院、15个全省先进法院(法庭)、14个全省先进法院(内设单位)、10名全省优秀法官、25件精品案件的承办人、及37份优秀裁判文书的拟稿人予以通报表彰,对46个单位记集体二等功、55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会上还宣读了《关于命名全省第三批“示范人民法庭”的决定》。

全省各级法院院长、省高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新闻媒体记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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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