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实现刑事法官培训全覆盖

26.07.2018  18:42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培育与改革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确保将中央和最高法院的各项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省法院在2017年已举办第一期全省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培训班的基础上,分别于2018年7月17日至19日和7月22日至24日举办两期全省法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培训班。三期培训班共计近900人次参加培训,圆满实现了全省法院刑事审判法官、法官助理的全员轮训。

本次培训课程体系设计全面,内容安排科学,配发资料实用,老师授课既有理论高度,也有实践深度。其中,省法院张忠斌副院长讲授开班第一课,结合顶层设计,深刻阐述了新时代刑事司法新模式背景下的法官定位与作用,要求刑事法官提高政治站位,对标“八大本领”,加强自身建设,着力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刑事法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提供了明确指引。省法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官文生、刑一庭副庭长黄琦雯、优秀青年法官魏伟、金吕钢对非法证据排除、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实施办法、法庭调查规程、法庭辩论操作规程、庭前会议规程等结合司法实践进行了全方位的充分解读,对全省法院刑事案件审理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武汉大学法院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何荣功教授用其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科学引导法官抽丝剥茧分析疑难案件,准确适用法律;高级刑辩律师汪少鹏也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律师在当前刑事司法改革中的作用进行了有益探讨。两期培训班时间安排得非常紧凑,且均在晚间安排了知识测试,督促每位学员学深悟透。培训期间,班级纪律良好,学员精神饱满,学习热情高涨,培训取得了预期效果。最后,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作了小结,他希望全省各级法院、全体刑事法官在今后的工作中,深刻领会改革精神、转变司法理念、深入实践、勇于探索,争取使我省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走在全国法院前列。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