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院组织召开庭审观摩座谈会 对全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开庭审理进行评析交流

17.11.2016  16:35

  

  

  图为五洲牧业公司环境污染案庭审观摩评议座谈会现场

   

  图为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出席会议并讲话 

   

  图为汉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参会并介绍办案情况 

   

  图为汉江分院万强副检察长、恩施州院谭明副检察长、省院民事处副处长毛婵婵等分别从该案诉前程序的办理、案件起诉和综合指导等不同方面介绍了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及做法 

   

  图为出庭检察官从具体办案角度交流心得体会 

   

  图为各地参加观摩的同志就案件庭审进行评析交流 

   

  图为省院民事处处长周清华主持座谈会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通讯员 刘悦)11月15日上午,湖北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五洲牧业公司环境污染案庭审结束。当天下午,湖北检察机关迅速召开案件庭审观摩座谈会,对庭审活动进行评析交流。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出席会议并讲话。汉江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忠良参会并介绍了案件办理情况。来自全省15个市州分院的分管副检察长、三级院公益诉讼专班的部分同志、汉江分院辖区内各基层院检察长和有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共70余人参会。会议由省院民事处处长周清华主持。 

  会上,汉江分院万强副检察长、恩施州院谭明副检察长、省院民事处毛婵婵副处长等分别从该案诉前程序的办理、案件起诉和综合指导等不同方面介绍了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及做法,出庭检察官周爱兵、邱宇从具体办案角度交流了心得体会,参加观摩的同志就案件庭审进行了评析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本案庭审准备充分,亮点纷呈,围绕争议焦点和环境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分组示证,层次分明,示证充分;言词证据、图片、视频等多种证据交叉示证,重点突出;采用多媒体方式示证,具有冲击力,效果良好;答辩阶段双方激烈交锋,检察官沉着应对,发挥自如,表达精准;在整个庭审中,检察官既旗帜鲜明,又理性平和,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出席法庭履行职责的基本定位。大家一致认为,该案为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法庭审理程序,提供了范本,为检察机关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中如何查、如何证、如何诉、如何辩,具有启发意义,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在认真听取大家的发言后,郑青副检察长指出,此次会议既是五洲牧业公司环境污染案庭审观摩评议会,也是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经验交流会、研讨会和培训会。通过评议、交流、研讨,大家进一步把握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必将有力促进试点工作健康发展。在当前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法律还不完善的情况下,本案庭审的基本遵循、庭审程序、办案模式,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提供了模板和样本。

  

  郑青进一步指出,五洲牧业公司案件的办理为我省检察机关办理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累了好的经验,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一体化办案机制;把握案件办理关键点;开好庭前会议;做好沟通协调等。她要求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此指导下一步的办案工作。 

  针对下阶段工作,郑青要求,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加快办案进度,将“专班要专”落到实处,严把办案质量关,规范办案程序,保证办案安全,加强廉洁风险教育,创新思路,强化举措,克难奋进,推动我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健康发展。 

  据了解,作为全国13个试点省份之一,湖北检察机关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最高检要求,在省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制定出台试点实施方案,强化措施,积极推进,截至目前,各级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16件,提出行政公益诉前检察建议191件,民事公益诉前检察建议3件,已审批提起公益诉讼案件10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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