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通报全省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 工作推进情况

07.09.2016  20:33

8月25日,省文物局向各市州文化(物)局印发了《关于全省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鄂文物发〔2016〕38号),通报了各地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推进情况,分析了当前工作存在问题,并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7月5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坚持县为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可行的原则,按照文物建筑重点防火、古墓葬重点防盗掘、古遗址重点防破坏等防护要求,全面建立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制度。《通报》指出,多数地方文化(物)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强督导检查,“一处一策”工作取得了新进展。部分地方勇于创新,攻坚克难,探索了好的工作方法,积累了工作经验。但是,少数地方文化(物)局工作不积极谋划研究,不主动借鉴其它地方好的经验和做法,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工作推进缓慢,标准要求不高。通报要求,各市州文化(物)局要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到不辱使命、守土尽责;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重视和支持,充分发挥文物安全保护综治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在今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下一步,省文物局将严格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全力推进文物安全保护“一处一策”工作的落实,为确保全省文物安全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