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环境监察总队召开2016年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工作座谈会

17.05.2016  11:33

2016年5月6日,省环境监察总队组织召开了2016年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工作座谈会。省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蒋茂芳同志出席会议,省内6家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和设施运维单位负责人和运维主管、省环保厅总量处、监测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省环境监察总队通报了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造假违法典型案例以及2015年全省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考核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各运维单位代表总结了2015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工作情况,提交了2016年国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工作方案,并就工作中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了表态。

蒋茂芳总队长指出,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及“十三五”省以下环保监测和监察执法拟垂直管理的新形势下,打击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显得更加突出,各运维单位要高度重视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作假问题。同时,着重强调了各运维单位要明确排污企业和运维单位各方责任:排污企业是规范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责任主体,必须依法严格履行建设、运行和管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法定责任;运维单位要对自动监控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明确要求各运维单位要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分清各方责任,及时上报自动监控设施隐患情况。要对今年以来现场端运维情况进行自查,对存在的建设隐患问题进行梳理,并将存在的建设隐患问题和自查自纠情况以正式文件上报省环境监察总队。二是要加强运维管理,运维单位要按合同约定和技术规范要求,做好自动监控设施运维工作,不断提升运维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自动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

会后,省环境监察总队向各运维单位下发了《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维护责任书》讨论稿,并要求限时提交修改意见,后续由各企业法人代表与省环境监察总队签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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