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局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全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会议精神

08.04.2016  17:08

  一是细化节约集约制度。制定《关于贯彻湖北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示范省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做好“绿色国土”、“创新国土”等六篇文章为抓手,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转移、农地向规模经营流转、资源利用方式向高效转变。

  二是强化以税控地管理。应用“荆州市土地税源管理平台”,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土地闲置费等纳入地税部门征收范围,推进地税部门代征土地闲置费。

  三是支撑省级示范创建。开展耕地后备资源普查,规划在沿长江6个粮食主产县(市)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可新增耕地5万亩左右。开展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试点,充实占补指标储备库,支撑省域内易地有偿占补机制建设。

  四是落实用地考评机制。量化考核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GDP消耗建设用地量、土地开发利用率、闲置土地处置率等9项指标,并将考核结果纳入该市各级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政绩挂钩、与年度计划指标分配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