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邓丽激动地说“总书记给我颁发荣誉证书”

30.09.2014  11:25

  9月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京西宾馆举行,我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鹤峰县中营镇高原小学副校长邓丽第一轮上台,从习近平总书记手中接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荣誉证书。

  本次表彰,包括全国818位模范个人,678个模范集体。习近平总书记等6位中央政治局常委为获奖代表颁奖。邓丽激动地说,“习总书记亲自给我颁奖,我感觉非常自豪,能为家乡、为湖北争光,心里很振奋。”

  2008年毕业于武汉工商学院的邓丽,曾在武汉宏鹏职业学校任辅导员。2009年,她辞职回家乡鹤峰支教,主动申请到自然环境恶劣、生活条件艰苦的中营镇高原小学。此前,这所学校只有7名男老师,平均年龄52岁。邓丽的到来,给学校增添了生机与活力。她关心关爱每位农家子弟,为当地汉族和土苗民族孩子们的成长费尽心血,2012年被授予中国“最美乡村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