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凤被国家民委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

17.11.2014  22:54

  11月8日,国家民委分别授予湖北省来凤县和湖南省龙山县“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牌匾。这是继9月来凤、龙山两县被国务院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后,再次获国家民委表彰。

  湖北来凤县与湖南龙山县山同脉、水同源、人同宗、民同俗,协调发展由来已久。两县虽分属两省,但两县之间取消了手机漫游费和长途费;两县居民持龙凤金融IC卡取款、转账等结算免收手续费;间隔5分钟一趟的城市公交车穿梭于两城之间,这都给百姓生活带来了方便和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