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交通安全日 896与你同行

04.12.2014  00:19

2014年12月2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三个全国道路交通安全日,武汉交通广播、武汉电视台联合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电动车协会以“抵制七类违法,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在交管局车管所武昌总所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

为什么要把全国交通安全日定在12月2日呢?因为122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经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上午9点半,省公安厅交管局新闻中心主任叶万宏,市公安局交管局副局长王升才、高林。武汉交通广播总监王波、副总监张涛,武汉电视台影视频道总监柳莺出行本次活动。出席本次活动的还有交管局警务指挥室、法制大队、宣传处、秩序大队、事故处理与预防大队、车辆管理大队,特警大队的主要领导。

当前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人民发扬“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针对武汉市交通管理工作要求,市交管局近期出台了一系列管理措施,其中电动车的管理及整治则是当前的重点事项之一,对此武汉交通广播、武汉电视台携手武汉市公安交管局共同推出“电动车文明行车安全月”宣传活动,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普及安全知识,督促守法行为养成。

 

  主题活动结束以后,各单位民警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此次活动不仅为了推动武汉市车主文明行车正能量,并且增强了广大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更为了树立:文明上路、和谐交通的氛围,在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中树立一批典型,营造文明驾驶好习惯。请您自觉抵制超速、超载、酒驾、毒驾、闯红灯、占用应急车道、不礼让斑马线、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