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引领全力服务宜昌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
2月13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宜昌城区召开。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安排部署2015年工作。
会议表彰了201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优胜单位、全市2014年度项目化管理特色工作获奖项目、全市2014年度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示范所、全市2013—2014年度优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2014年度信息调研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德才代表局党组与各县市区司法局长签订了2015年司法行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并作了重要讲话。
张德才同志指出,201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争当全省司法行政工作排头兵为目标,以服务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动力,以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为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实现了新跨越,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张德才同志强调: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出形象之年。我们面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新常态提出的新挑战,司法行政工作还存在着改革发展顶层设计不够、社区矫正执法力量不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健全、基层司法所人员短缺、队伍能力不适应、司法行政保障水平不高等困难和问题。上述制约发展问题的有效解决,迫切需要我们牢牢把握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机遇,大力提振做好新常态下司法行政工作的精气神,实现新常态下改革的新突破,事业的新发展。
张德才同志要求,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司法行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五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改革为动力,以问题为导向,围绕“突出重点,破解难点,打造亮点”工作思路,全力推动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努力为宜昌加快建设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一是抢抓全市“三万”活动机遇,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进农家”;二是紧紧围绕第一要务,全力服务现代化特大城市建设;三是坚持法治引领,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四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五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全力做好宜昌专案服务工作;六是以“守纪律、讲规矩”为主线,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王铃安主持。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副调研员,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主要负责人、办公室主任,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和市司法鉴定协会负责人,市司法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市直律师事务所主任列席会议。(饶先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