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厅全力推动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

25.05.2018  16:06

  为进一步提升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创新能力,湖北省财政厅从资金投入、机制建设、支持方式、绩效评价、改革创新五个方面发力,全力推进高校“双一流”建设。

  一、加大投入,多元化提供财力保障。省财政厅立足全省高校发展现状,围绕“科教兴鄂”和“人才强省”战略构想,不断加大对高校投入力度,2018年筹措“双一流”建设相关资金11.8亿元,主要用于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奖励、高等教育综合奖补、“双一流”建设专项、省部共建专项等项目,为推动全省高校“双一流”建设提供了坚实财力保障。

  二、完善机制,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资金筹措机制,一是建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引导机制,省财政通过设立捐赠收入财政配比资金,对省属高校接受的社会捐赠收入实行奖励性补助,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向湖北省高等学校捐赠。二是建立市州投入奖补机制,按照地方财政对高校投入的一定比例对高校给予奖励,鼓励高校所在市(州)加大对高校发展建设的投入。

  三、明确重点,分类别确定支持方向。一是对省属高校以专项和奖补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支持,以省级高等教育综合奖补投入为主,通过分层分类引导,鼓励我省高校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加快发展,形成特色,提升办学水平。二是对部属高校以支撑和服务湖北经济社会发展的项目为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主要包括高端人才引进和重大科研平台建设的配套补助。

  四、目标导向,分周期实施绩效考评。进一步强化目标绩效导向,注重资金追踪问效,相关奖补资金的分配采取预拨的方式,结合各高校报送“双一流”目标和进位情况对资金予以预拨,周期结束后按照高校和学科实际目标完成情况予以清算。通过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双一流”资金发挥实效,推动实现“双一流”建设绩效目标。

      五、放管结合,多方位扩大办学自主权。通过推进高等教育“放管服”改革,落实和扩大湖北省高校薪酬分配、经费及资产管理使用、政府采购、科研经费、基本建设项目等方面自主权,落实高校税收优惠等多项政策措施,为高校“双一流”建设发展减轻压力、增添活力,注入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