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党组制定方案部署开展“四个大排查”

07.04.2017  19:59

  近日,省厅党组下发《关于印发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开展“四个大排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土资党函〔2017〕11号)文件,决定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部署开展民主集中制决策和执行、项目审批和执行、财务管理包括二级单位重要经营以及选人用人“四个大排查”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知》指出,通过开展“四个大排查”活动,进一步完善机制体制建设、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提高民主决策质量,进一步规范项目审批监管、有效防止重点领域腐败,进一步严格财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严格规范选人用人、确保党员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通知》明确,“四个大排查”时间范围界定为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包括以下排查内容:一是民主集中制决策和执行情况大排查。重点排查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严格,决策程序不到位,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不执行集体决策等问题。二是项目审批和执行情况大排查。重点排查项目立项审批、组织实施、资金拨付、检查验收、成果评审等各环节、全流程中决策不公开、信息不透明、监管不到位、把关不严格,搞一言堂、为亲友或利益关系人打招呼、项目资金被侵占或挪用等问题。三是财务管理包括二级单位重要经营情况大排查。重点排查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设置不同权限的审批流程并严格执行,是否存在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行为,是否存在未按规定与所属企业脱钩现象,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经营活动等问题。四是选人用人情况大排查。重点排查违规突击提拔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带病提拔重用干部,干部提拔重用程序不规范、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等问题。

  《通知》要求,在2017年3月至8月期间,集中“四个大排查”活动。要按照拟订方案(3月底)、自查自纠(4月至5月)、集中大排查(6月)、开展“回头看”(7月至8月)、活动总结(8月底)的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推进全省系统“四个大排查”活动顺利开展。

  《通知》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四个大排查”活动取得实效。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全省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刻汲取近来年全省系统查处的腐败案件教训,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组工作要求上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清查整改存在的各类问题。二是注重工作方法。各单位首先要认真组织学习张猛厅长、王保平组长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充分认清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面临的严峻形势。其次要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民主集中制、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文件精神,准确掌握相关制度规定、程序及工作要求。再次要紧密结合实际,深入剖析本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不包庇,如实向组织汇报思想、反映问题,抓好问题整改。三是提升活动实效。各单位要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和领导干部端正思想认识,克服侥幸心理,敢于揭短亮丑,勇于面对问题。要营造浓厚氛围,一把手带头开展自查自纠、自我剖析,为班子成员作出表率,做到真查、真改、真落实。要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逐条逐项整改销号。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自查自纠活动要与今年省厅即将开展的土地征收、矿业权审批、地灾防治、土地整治“四个专项治理”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