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委党校严格学员管理 私款吃请私车驻校也禁止

17.06.2014  12:13

  湖北日报讯 (通讯员代阳)“您好!我是校学员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员,现对学员在校住宿情况进行例行检查……”近几个月来,省委党校学员晚上经常接到“查岗”的电话,没有在校住宿的学员将被通报。

  今年4月,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对学员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提出了“三个严禁、三个一律”的要求,即严禁学员之间、学员与教职工之间公款或私款相互请吃,一律吃在党校食堂;严禁学员校外留宿,不管是武汉市区学员,还是外地学员,一律住在党校宿舍;严禁学员公车或私车驻校,一律不准借用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伴读”。学员入学后,要与党校签订《学员廉洁自律“六不”承诺》,即:不参与吃请;不在校外留宿;不留车辆驻校;不参加“带彩”的娱乐活动;不接待“礼节性”来访;不接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土特产。

  按照新的规定要求,学员周一到周五必须吃在学员食堂,周一至周四晚上必须住在学员宿舍。湖北省委党校坚持学员就餐情况一周一公示、一周一讲评,没在食堂就餐的学员要向纪检部门作出书面说明。坚持推行查寝制,经常性地开展电话查寝,晚上10点以后仍没有返回宿舍的学员,纪检部门进行约谈,并在班上进行通报。对于情节严重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