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挖掘政策惠民的可能空间

12.11.2014  12:03

    湖北省出台公积金新政16条,多项突破性措施属全国首创。新政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首创公积金用于装修、缴纳物业费等,提出各市县实现缴存异地互认与转移接续,缴存上规定同城同比例,惠及范围推进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群体。

    居住是安身立命之本。住房公积金政策的变动和调整,牵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怎么改、从哪些方面改,有没有更多考虑群众的需求,是不是从最迫切的问题着手,这都将关系到公积金改革的成效。湖北在公积金政策上率先破冰,放宽提取条件,取消收费项目,杜绝“隐性福利”,打破户籍藩篱,体现出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和推进公平的改革精神。

    长期以来,公积金在老百姓心中的印象是使用难、支取难。居民若想动用公积金,除非买房或等待退休。对于一些低收入居民而言,房价高企,买房往往是奢望,公积金就只能躺在账户中睡大觉。而在一些垄断行业,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很高,缴存的额度相当大。有统计显示,在电力、金融等行业,个人月平均缴存额最高达到6660元。这个缴存数字甚至比许多行业员工的月薪都高出许多,更不谈比缴存额最低的人群高出多少了。可见,公积金“劫贫济富”的论调并非空穴来风。

    公积金政策设立的本意是为了让“居者有其屋”,是对百姓住房的一种政策性关怀。但从过去实施的情况来看,公积金不仅为“隐性福利”提供空间,客观上还扩大了分配不公。对于普通职工,公积金支取困难重重,并存在贬值风险。这些正是公积金政策不得不改的原因。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改变不合时宜的老政策,改变有违公平的旧政策,向群众期待的方向改,向社会进步的方向改,已经成为改革的共识。

    多少年不变的公积金政策在变,说明结合时代特点,充分挖掘政策背后的惠民空间,就能赋予政策新的生命力。政策红利的释放需要通过大刀阔斧的改革,需要发挥地方、部门的首创精神。在改革的探索阶段,只要方向和理念正确,就要甩开膀子迈开步子,敢想敢试、敢破敢立,这就是充分发挥地方、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和自主意识。

    公积金政策的改革犹如一扇窗,是在告诉我们,推动改革并非坐等别人的成果和经验,也不能总是观望和迟疑。如果都不愿做首创者,不愿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那么,改革步伐如何迈出呢?事关民生利益的政策,并非是写在纸上亘古不变的,需要跟随时代的变化而变化,需要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而调整。公积金政策的改革如此,其他领域的改革亦如此。(艾丹)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