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召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

01.06.2022  16:51

5月30日上午,省法院召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全省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基本情况,并发布10起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省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姚智明出席发布会并通报有关内容。

据介绍, 三年来,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坚持对绑架、杀害未成年人案件“零容忍”,依法严厉惩处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共审理相关案件2032件。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91.11%。坚持优先保护,从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出发,妥善审结相关民事、行政一审案件32830件。

为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生理特征和心理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湖北法院重构专业化审判机制。省法院于2021年6月正式挂牌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全省有102家中、基层法院挂牌“少年法庭”或“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由236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员额法官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专司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通过鄂州市鄂城区等三家法院的试点,积极推进少年审判与家事、行政审判融合发展。为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获得教育改造并顺利回归社会,省法院2021年出台《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主体、方式、管理和解封等程序问题,解除了失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的“后顾之忧”。

积极发挥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延伸职能,提高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工作实效。省法院联合省司法厅等部门出台《湖北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规定》,武汉、黄冈、十堰等地法院与当地中小学对接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孝感、宜昌等地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宜城市法院建立“特殊少年技能培训基地”等。通过与社会职能部门建立联席会议、信访互动、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完善以家庭、学校、社区为主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早期干预和家事纠纷化解体系,着力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大格局。

下一步,湖北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法院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少年法庭建设,锻造专业化少年审判队伍,探索构建具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色的湖北模式,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擎起一片“法治蓝天”。

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邵远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纳新、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黄莹发布了未成年人审判典型案例。省法院宣传处副处长邓昭玲主持发布会。

  来源:湖北省高院宣传处 责任编辑:蔡继涛 李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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