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提醒 境外购物超5000元需办海关通关手续

01.10.2015  12:33

昨天,武汉海关发布境外购物提醒,超出5千元人民币的进境居民旅客行李物品,以及国家规定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要依法纳税;超出合理、自用数量的物品,须依法办理通关手续。

随着黄金周临近,不少市民也在为长假出境游做着最后准备,准备趁着出境疯狂购物,针对这种情况,武汉海关提醒市民,建议您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物品入境时,若购买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上的,请主动向海关进行申报,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正值iPhone6s首发,由于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应当征税的20种商品之一,因此对境外购买的手机,需按照10%行邮税率进行征税。此外,如果进出境旅客携带人民币现钞超过20000元,或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就必须向海关进行书面申报。因为人民币属于我国限制进出境物品,如果需要携带超额外币现钞出境,必须凭外汇管理局制定银行或外汇管理局出具《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海关才能放行。

另据武汉海关介绍,进境个人邮递物品应符合“自用、合理数量”原则,即收件人本人或本人家庭自用、寄件人馈赠亲友,且属于海关规定的个人物品范围;对不属于自用、合理数量,或属于商业性质邮件,须按照货物方式履行报关程序。武汉海关提醒,若市民对相关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可以直接拨打海关12360热线咨询。(记者陈永权通讯员栾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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